A. 在最全菠菜网院董事会(“董事会”)的任何公开会议上, 欢迎公众参加和观察.
B. 出席公开会议的公众人士不得旁听会议.
C. 这些程序的副本将张贴在最全菠菜网院的网站上,并将列入董事会议程.
D. 董事会主席须在每次董事会会议开始时宣读一份声明,规定会议将被记录,而公众成员只可记录, 照片, 电视播放, 或按照董事会的公开会议程序播放会议.
A. 出席委员会公开会议的人士,不得作出任何干扰会议或干涉公众人士出席会议权利的行为, 观察或聆听会话, 包括但不限于, 视觉示威, 比如挥舞标语牌, 迹象, or banners; verbal interruptions, 比如用别人能听到的大声说话, 大喊大叫, 爆发, or using obscene or profane language; or otherwise causing a disturbance the interrupts or impedes the ordinary conduct during the open session.
B. 董事会主席或其指定人员可命令任何坚持本程序所禁止的行为或违反任何其他有关公开会议行为的规定的人离开会议,并可请求警察协助恢复秩序.
C. 董事会主席或其指定人员可在恢复秩序期间休会.
D. 如果董事会公开会议以电子方式举行, 董事会主席或其指定人可使任何或所有出席公开会议的非董事会成员或董事会要求参加公开会议的个人保持沉默,以避免任何干扰.
A. “记录”或“记录”是指使(声音、视觉图像、数据等.(如磁盘、磁带、电子文件等).)以可复制的形式, 包括音频, 视频或数字记录, 拍摄, 广播或电视.
B. 以董事会成员的身份参加公开会议, 董事会成员被视为已同意董事会及/或任何公众成员对公开会议进行录音, 包括任何新闻媒体的代表, 根据本程序的条款和条件.
C. 如果是公众中的一员, 包括任何新闻媒体的代表, 希望记录理事会的一次公开会议, 该人员必须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boardchair@aacc通知董事会.在公开会议前至少两(2)个工作日, 除非有充分的理由说明邮件没有及时发送的原因. 电子邮件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 当事人的姓名、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
2. 该人欲记录公开会议的声明;
3. 该人打算记录的方式(i.e.(音频、视频或数字录音、摄影、广播或电视);
4. 该人拟记录公开会议的日期;
5. 附上由该人签署的认收书, 声明该人员已审阅本程序并同意遵守本程序. 本程序的附录1包括表格确认.
D. 市民:公众中的一员, 包括任何新闻媒体的代表, 可使用任何类型的装置或设备记录委员会在公开会议上的讨论,只要该装置或设备不会产生过大的噪音,干扰委员会成员或其他出席会议的人.
E. 记录会议过程的人不得使用照相机或其他类型的闪光装置或设备,或使用可能干扰理事会成员或其他出席会议的人的过于明亮的人造光.
F. 如为维持会议的有序进行有必要,董事会主席或其指定人可限制记录董事会会议程序的人员的行动.
G. 由公众成员或新闻媒体代表对公开会议的录音, 或任何源自该录音的文字记录, 不会被视为董事会任何程序正式记录的一部分.